名家汇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责令改正

Connor 火币中国官网 2023-02-28 80 0

12月27日名家汇公开信息显示,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责令改正证券公司治理准则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1.部分事项审议程序不规范你公司2019年至今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未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下同)第六十条的规定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你公司个别重大协议审议和执行程序倒置,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16]22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董事会会议记录不完整你公司2019年董事会部分会议未记录相关人员发言要点,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规范你公司2021年发生重大亏损,未在披露业绩预告前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4.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程序及信息披露不规范你公司部分人员实际承担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职责,但未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也未及时进行披露,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5.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不规范你公司获得部分关联自然人提供的借款及担保,但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一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七十四条的规定。6.财务报表附注相关信息披露不规范你公司2019年年报中商誉减值测试使用的折现率披露错误,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年报中未披露部分应收账款受限情况,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此外,你公司还存在多项制度未根据证券法律法规的更新及时进行修订等问题。(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规范你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未明确责任追究相关条款,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四条的规定。(三)财务会计核算方面1.会计估计及会计政策变更程序不规范你公司金融资产减值相关会计估计变更未履行决策程序,对应收账款确认相关会计政策变更未履行决策程序,也未在年报中披露,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2.未及时更正会计核算错误你公司2019年部分财务费用存在核算错误,直至2020年才进行更正。你公司某项目在2019年变更收款方式,直至2020年才调整会计核算方式。上述情况导致你公司费用核算跨期,并影响净利润核算的准确性。3.财务会计基础薄弱你公司在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相关商誉初始确认时,对确定购买日的相关依据不充分,且对购买日账面净资产进行调整的依据不充分。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商誉资产组确认错误、减值测试参数选取错误。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名家汇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名家汇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59亿元,同比下降66.85%;归母净利润-5375.74万元,同比上升36.68%;扣非净利润-5452.77万元,同比下降22.32%;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068.48万元,同比下降88.6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616.69万元,同比上升82.28%;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572.97万元,同比上升75.77%;负债率50.06%,投资收益-21.28万元,财务费用1761.7万元,毛利率16.37%证券公司治理准则

名家汇(300506)主营业务:照明工程业务及与之相关的照明工程设计、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合同能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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