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您都74岁了,咋还索要误工费?
七旬老汉骑电摩被撞
索赔清单惊现误工费
保险公司当场懵圈
“大爷sui,您都74岁了,还上班?”
这场小轿车与三轮相撞引发的交通事故
老汉的误工费能否获得支持sui?
基本案情
吴某驾驶小型轿车与王某驾驶的三轮电动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及王某受伤的交通事故sui。经交警部门认定,吴某、王某负事故同等责任。吴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事故发生时,王某已年满74周岁。王某诉至法院,请求吴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包括误工费在内的各项损失。某保险公司称,王某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误工费不应支持。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除应当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损失外,还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sui。本案事故发生时,王某虽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根据其提供的微信收入年账单、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当地村委证明、购买人证明等证据,可以认定王某发生交通事故前从事养羊、卖羊、卖羊奶等经营性生产,并获取经济收入的事实。法院结合误工时间等事实,认定应当赔偿王某误工费损失。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sui。”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后,是否有权请求赔偿误工费,应根据是否存在因误工导致收入减少进行判断,而不能简单地以是否达到退休年龄来确定是否支持误工费。 只要受害人因为侵权行为产生了误工损失,就应该赔偿,与受害人是否是超龄劳动者没有必然联系。对于超龄劳动者的误工费损失,要根据他提供的工资收入流水、用人单位的证明等综合判断,有固定收入的,根据他实际减少情况予以认定,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收入情况确定,或者参照相近、相似行业的工资收入标准计算。
展开全文
本案中,王某虽已74岁,但积极从事家庭养羊养殖,并通过销售活羊、羊奶等经营活动,持续获得着稳定、可量化的经济收入sui。王某在事故发生时仍具备实际劳动能力并创造着经济价值,其因事故受伤导致的误工损失,是客观存在的。 判断误工费能否成立,关键在于受害人是否实际从事劳动并因此次事故导致收入减少,而非机械地以其是否达到某个年龄界限为标准。法院对王某主张误工费的支持,体现了对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尊重和保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sui。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sui。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sui。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sui。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供 稿:巩义市法院魏光辉、杨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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